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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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

1.自我申报和纳税申报的期限。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税款按月预缴,纳税人须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完成纳税申报。每个月底; 、纳税人应当在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汇算清缴。

(三)年度终了,纳税人一次性取得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取得所得的,应当在每项所得取得后的次月起7日内申报预缴税款,并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缴纳汇算清缴。

(四)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除上述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所得,需要申报纳税的,应当自取得所得次月起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六)纳税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个税申报期限,需要延期办理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2. 扣缴申报期限。

(一)扣缴义务人每月代扣代缴的税款,应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报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缴税款证明及各-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纳税等。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

(2)扣缴义务人违反上述规定拒绝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信息的,-经核实个税申报期限,未在个人收入报表中反映的支付给个人的款项,在扣缴义务人应缴纳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作为成本和费用扣除。

(三)扣缴义务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书》等相关材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暂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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