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集团为什么是美国第一大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关,它由股东组成,它的职责有( )。答案是D,谁能讲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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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沃尔顿法则故事:美国最大的股东大会

  美国沃尔玛公司总裁萨姆·沃尔顿曾说过:“如果你必须将沃尔玛管理体制浓缩成一种思想,那可能就是沟通。
因为它是我们成功的真正关键之一。
”  沟通就是为了达成共识,而实现沟通的前提就是让所有员工一起面对现实。
沃尔玛决心要做的,就是通过信息共享、责任分担实现良好的沟通交流。
  沃尔玛公司总部设在美国阿肯色州本顿维尔市,公司的行政管理人员每周花费大部分时间飞往各地的商店,通报公司所有业务情况,让所有员工共同掌握沃尔玛公司的业务指标。
在任何一个沃尔玛商店里,都定时公布该店的利润、进货、销售和减价的情况,并且不只是向经理及其助理们公布,也向每个员工、计时工和兼职雇员公布各种信息,鼓励他们争取更好的成绩。
  沃尔玛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全美最大的股东大会,每次大会公司都尽可能让更多的商店经理和员工参加,让他们看到公司全貌,做到心中有数。
萨姆·沃尔顿在每次股东大会结束后,都和妻子邀请所有出席会议的员工约2500人到自己的家里举办野餐会,在野餐会上与众多员工聊天,大家一起畅所欲言,讨论公司的现在和未来。
为保持整个组织信息渠道的通畅,他们还与各工作团队成员全面注重收集员工的想法和意见,通常还带领所有人参加沃尔玛公司联欢会等。
  萨姆·沃尔顿认为让员工们了解公司业务进展情况,与员工共享信息,是让员工最大限度地干好其本职工作的重要途径,是与员工沟通和联络感情的核心。
而沃而玛也正是借用共享信息和分担责任,适应了员工的沟通与交流需求,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使员工产生责任感和参与感,意识到自己的工作在公司的重要性,感觉自己得到了公司的尊重和信任,积极主动地努力争取更好的成绩。


二、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规定: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三十七条规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那么,在不设职工董事的公司里,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中董事的人选。
也就是说,股东大会产生董事会,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会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


三、美国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只能占股70%股份吗?

没有比例的这个规定,有关于人数的限制。


四、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关,它由股东组成,它的职责有( )。答案是D,谁能讲解一下

一、选择题目选项:A.制定公司内部基本管理制度;
B.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
C.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D.对是否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二、 答案应为:D  三、解释:A,为经理机构的职权;
B,是董事会的职权;
C,是经理机构的职权;
D,是股东大会的职权。
  四、相关法条:《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在电影影子大亨中为什么第一个跳楼的总裁有公司87%的股权,为什么董事会还说他是他们的傀儡?

他们如果不好好工作 那么他再多股权也没用 自己吃饱了撑着的回答 LZ不要喷我 - -


六、在哪里查看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公告日期

展开全部  股票软件上按f10,就能看见相应的资料。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
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说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至于召开年会的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以上六种情况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七、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规定: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三十七条规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那么,在不设职工董事的公司里,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中董事的人选。
也就是说,股东大会产生董事会,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会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


八、美国先锋集团的介绍

美国先锋集团(Vanguard Group) 世界上最大的不收费基金家族、世界上第二大基金管理公司 先锋集团于1974年由约翰·鲍格尔(John Bogle)创立,其前身威灵顿基金则早在1929年就诞生了。
在不长的时间里面公司已经在基金行业里占有突出的地位,是世界上第二大基金管理公司。
同时,先锋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不收费基金家族,现在在全世界管理着3700多亿美元的资产,为1000多万投资者提供服务。
现在公司为日益庞大的客户群体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精心的投资管理、多样的基金产品和最少的基金营运支出。


九、如何理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原则上是的


参考文档

本文地址:https://caijingdemo.com/kepu/cc6fd574abdc68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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