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方式有哪些(为什么上市公司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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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方式有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
一,上市公司融资方式债务性融资:这种融资方式是指收购企业用承担债务的方式从他人获得筹措并购的所需资金,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一种是向社会发行债券。  
(1)、金融贷款:传统的并购融资方式,优点是手续简便,融资成本低,融资数额大。缺点是企业需向银行公开自己的经营信息外,还需要在经营管理上受制于银行。更重要的是,企业要获得贷款,一般都要提供抵押或者保证人,而这就降低了企业再融资能力。  
(2)、发行债券:这种方式的最大优点是债券利息可以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扣除,减轻了企业的税负。此外,同发行股票进行融资相比,发行债券可以避免稀释股权。发行债券的缺点在于:如果债券发行过多,会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降低企业的信誉,增加且再融资的成本。
二,权益性融资: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融资或者通过换股方式来进行并购。权益性融资主要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和换股并购两种方式来进行。  
(1)、发行股票:指企业发行新股或向原股东配售新股筹集。资金进行并购价款支付,发行股票融资方式的优点是不会增加企业的负债。发行股票融资有利于企业资产规模的扩大,也增加了企业的再融资能力,缺点是会稀释原有的股权比例,降低每股收益率,另外,由于股息要在企业缴纳所得税之后支付,这就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2)、换股并购:指收购方以本身股票作为并购的对价来获取被收购方的股权,据换股融资的不同方式又可以分为增资换股、库藏股换股,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换股等。特点是它可以使企业避免大量现金短期流出的压力,降低并购所引发的企业流动性风险,使收购不受并购规模的限制。另外,在会计与税收上使用换股并购还可以获取一定的好处,换股并购的弊端在于法规上的限制,审批手续负债,时间花费又长。
三,混合型融资:指同时获得债务性融资与权益性融资的融资方式,在实践中,最为常见的混合型融资方式有可转换债券与认股权证。  可转换债券:这种混合型融资工具的特点在于企业债券持有人在一定条件下可将债券转换为该企业的股票。在企业并购中,利用可转换债券筹集资金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可转换债券的报酬率一般较低,因此可以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其次,可转换债券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计不同报酬率和不同转换价格的可转换债券;最后,当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后,债券本金就无须偿还本金。因此,免除了企业偿还持有人本金的债务负担。
然而,发行可转换债券也存在如下缺点:首先,当债券到期时,如果企业股票价格高涨,债券持有人自然要求转化为股票,这就变相使企业蒙受财务损失;如果企业股票价格下跌,债券持有人自然要求退换本金,这不但增加企业的现金支付压力,也严重影响企业的再融资能力。其次,当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企业原有股东的股权会被稀释。

二、为什么上市公司再融资

其实这个道理是非常简单的,正所谓物以稀为贵,一个公司的股票发行数量其实也是有一定限制的,公司如果规模越来越大,那么他们肯定是能够增发股票的,但是大多数的公司并不是在规模增大之后选择再次融资,增发自己的股票,而是选择先融资,然后再扩大自己的规模,所以对于大多数的投资者来说,如果一旦进行融资的话,那么股票就会蒸发。从而导致自己手中的股票价格下跌。今天就跟大家来讨论一下这个话题。

第一公司或者什么样的情况下进行融资。

如果是上市公司在进行融资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他们现在的资金流出现了一定问题。因为一般情况下,一个经营良好的公司,说实话是不需要进行阻止的,毕竟融资也就意味着需要把一部分的股权放到公开的场合当中进行变卖。如果一个公司的经营状况非常好的话,那么我想公司的股东是不会愿意这么做的。

第二,融资的话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融资所能够带来最大的影响就在于他把原来之前的那些股票给贬值,毕竟最开始公司的市值就那么点,现在公司规模没有增大,而且经营状况也不是非常好,再增发股票的话,也就意味着自己手中的股票不值钱了,其实就跟我们货币的贬值是一个道理。

第三,如何看待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的风险是非常大的,从单纯的行业投资到一个公司的前景发展。股票的投资当中所涉及到的风险是我们没有办法想象到的,毕竟我们不是公司的内部员工,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财务状况都是不太了解的,因此不能够去准确的预测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而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我们投资具备天然的风险。



三、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有几种

法律分析:(一)内源融资

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二)外源融资

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方式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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