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北京户籍落户政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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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年满45周岁,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已满46周岁,未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已满55周岁的,应当结婚满2年;3.随行子女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符合我市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独生子女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未婚无业(独生子女指原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被信任人是农业户口以外的城市。备注:第一条“申请人年满45周岁,结婚满10年”是最基本的条件;第二个是补充说明,其实是针对结婚很晚或者再婚的人:比如两个人43岁再婚,如果要成为夫妻,只需要46岁5岁,也就是说48岁。搬运材料1.入户申请表(申请人和被委托人共同签字);2.申请人及陪同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3.被收容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由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失业证或失业证;6.再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2004年后需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7.陪同人员为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生育证明,本市司法部门出具亲子鉴定;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罚款收据和本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8.未满25周岁的独生子女,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农村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和其本人出具的未婚无子女公证声明;社保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失业证;9.被信任人户口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已进京的,须提供10年内被信任人进京的批准文件;如遇特殊情况,需提供被委托人10年以上的批准文件。审批文件包括:中央和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书、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10.其他必要的证明。处理过程携带相关材料到派出所申请,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受理。审核文件和资料,符合标准的立即处理。审计过程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请人。搬运地点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的分(县)局已设立户籍大厅的,须向户籍大厅提出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注:夫妻双方首次结婚且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户籍在外省市的一方在北京一方避难的,可由县局登记审批。1.被收容人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2.父母的账户在B8.父亲为本市集体户口(不含学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联办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需提供父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计生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9.父亲户籍落在本市非直系亲属户籍的,提供非直系亲属住房证明,经公证的父亲户籍所在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户主同意的户籍证明;10.如果父亲的户口因为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去了北京。必须提供去北京的批准文件;11.其他文件。拟引进人才应无犯罪记录,引进时一般应在用人单位工作满2年。原则上介绍年龄不超过45岁。对“三城一区”引进人员和个人能力、成绩、贡献突出的人员,年龄限制可进一步放宽。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人才引进流程:引进人才签署诚信声明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作出书面承诺后,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或有管辖权的局级单位提出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对拟引进人才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引进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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