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包括哪些(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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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质量权、安全权、隐私权、投诉权、教育权和公平交易权。知情权指消费者有权了解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选择权指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合适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权指消费者有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或服务。安全权指消费者有权在购买产品或使用服务时受到保护,隐私权指消费者有权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侵犯,投诉权指消费者有权提出意见或投诉不满意的服务或产品,教育权指消费者有权获得相关金融知识和教育,公平交易权指消费者有权享受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

1、成立金融消费者协会有什么要求?

随着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个人化,各类金融消费纠纷不断增加,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日渐突出。

金融消保协会作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重要形式和载体,在上海、广东、山东等发达地区已经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在地市层面成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这样的专门组织,统一受理公众遇到的金融消费纠纷问题,探索建立跨行业、跨市场金融消费协调合作机制,畅通基层消费者投诉渠道,提高投诉处理效率,是大势所趋。

2、金消保实施办法培训目的?

“在金融消保领域,我们要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保护好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

通过该行消保中心负责人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参训员工纷纷表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理解更加深入,作为银行从业人员要明确消保责任,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3、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章,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五章,消费者组织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三、经营者的义务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 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 *** 。

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 *** 、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二十八条,采用网络、电视、 *** 、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4、手机银行消费者权益有哪些?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智能手机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消费者越来越多地选择通过各类手机app来完成支付、购物、转账等日常交易。然而线上交易最让人不放心的就是交易安全、权益保护等问题。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为了让消费者方便又放心地使用手机银行,作为同业领先的线上金融APP——工行手机银行在不断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消费者为中心,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出发,不断推陈出新,提升服务消费者的能力,为金融同业树立正面示范典型。

如何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工行手机银行有自己的独门“撒手锏”。

撒手锏之一:同业领先的智能风控系统。工行手机银行通过接入全渠道交易数据,如客户信息、设备信息、地理位置信息、交易日志等数据,构建起完善的神经网络反欺诈模型,部署超过400余条风控规则,实时判断交易欺诈风险,并通过引入人脸识别、扫码核验、图片验证码核验等多种干预手段,有效保护消费者资金与账户安全。

撒手锏之二:全新升级的手机银行安全中心。2018年,工行手机银行借4.0改版之际,就推出了重新构建的安全中心,集合了安全检测、应急处理、快捷支付安全管理等一系列账户安全功能,并上线了五重账户安全锁服务,通过境外锁、地区锁、夜间锁、境外无卡支付锁、限额锁等五重安全防护功能,为客户境内境外、线上线下的支付、购物交易提供全天候保障。

撒手锏之三:高效安全的客户信息保护体系。工行手机银行一直将客户隐私信息安全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首要目标,通过对手机银行中客户敏感账户信息、个人证件信息等的屏蔽展示,大大降低了前端客户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同时,结合加密上传、反编译、防重放、防篡改、签名校验等安全技术的使用,全面保护中后台客户个人信息安全。

在2018年,工行手机银行还上线了用户隐私政策弹窗功能,帮助客户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个人信息收集、保存、使用等环节的情况,充分保障线上消费者对金融服务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以及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权等多项合法权益。

据悉,今年工行手机银行还将推出工银信使包年优惠活动,通过信使功能帮助客户及时掌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了解资金往来动向,降低客户资金被盗、挪用等交易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据了解,工行手机银行下一步将继续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不断推出新的业务功能与安全机制,努力打造良好品牌形象,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的金融消费者。

5、2021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什么?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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