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徐州市沈场村的赵晓明已30出头,好不容易谈场恋爱准备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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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徐州市沈场村的赵晓明已30出头,好不容易谈场恋爱准备结婚,母亲汪其兰却将赵晓明搬进新房的家具都扔在院子里,不让儿子儿媳进门。还说你要啥我给啥,就是不能回家。

原来,汪其兰只是不想让儿子介入她的生活。

赵晓明说,他也不愿意打扰母亲的生活。父亲卧病十几年没少拖累母亲,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他人。为了不妨碍母亲的新生活,他和弟弟搬到奶奶家,一走就是十几年。

现在他和弟弟都长大了,各自有女朋友,再一起住就不合适了。而且母亲住着三进三出几百平的大房子,分一两间给他结婚,并不难。

没想到母亲不仅将他的家具仍在院子里,还和继父杜宪华一起将他告上了法挺。

法庭上,母亲和继父都说他不能住这房子,因为这房子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赵晓明说房子是父亲的产业,属于母亲的财产,继父有什么资格告他?

起诉书里有一份房屋产权证,所有人一栏里写的正是继父杜宪华的名字。

母亲居然出庭作证,证明这个房子是杜宪华盖的,压根儿没有赵晓明的份额。

母亲和继父还拿出一份协议,上面写着赵晓明兄弟俩自愿放弃所有继承权,全部房产归母亲所有。

法院判决房子归杜宪华所有,赵晓明拿到判决书欲哭无泪。有人劝赵晓明,你从小离家,跟母亲疏于来往,现在母亲向着继父也合乎情理。

可赵晓明坚持认为,继父杜宪华娶自己母亲,根本不是喜欢母亲,而是为了这套大房子。

赵晓明想起,几年前母亲曾拿着一张白纸找他签一份协议,说沈场村要盖房子,必须要有他和弟弟的签名,否则不允许翻盖,他们弟兄二人就签字了。

继父能打赢官司,就是出示了这份协议。

十几年了,赵晓明很少回家,对杜宪华了解甚少,只知道这个男人是从安徽来的,能说会道,比母亲小12岁。

赵晓明越想越不对,母亲没文化不识字,性格也大大咧咧,但不是狠心绝情之人,这一步步的阴险行动,显然是继父挑唆的。

汪其兰大大方方承认,自己当初就是用白纸一张,骗来儿子放弃继承权的签字。

因为杜宪华说,只有儿子放弃继承权,他才可以在原来房屋的基础上扩建。她又不识字,杜宪华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赵晓明去徐州市房管局鼓楼区房管处,调出了当初办理房产证的详细资料,发现一个天大的笑话,继父和母亲是2001年盖的房子,而房产证上居然写着建筑日期是1993年。而1993年父亲还健在。

村主任说,当年房子盖好后,正常情况应该写汪琪兰的名字。杜宪华找到他,想把房产证办在他的名下。

但根据规定,杜宪华不是本村村民,在安徽老家还有老婆孩子,和汪其兰又没领结婚证,不能写他的名字。

杜宪华一听转身就走,等再回来时手里多了个红本。原来他把房产证押了三个月,回老家离婚后又和汪其兰领了结婚证,把房产证又拿了回来。

汪其兰说,当时婚也结了证也领了,只要能和丈夫白头偕老,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不是写?反正都有自己一份。

赵晓明告诉母亲,房产证是2006年上半年办的,而母亲和杜宪华是在2006年下半年领的结婚证,就相差几个月,房产就变成了杜宪华的婚前财产。

所以,这房子不仅没有赵晓明的,也没有汪琪兰的。汪其兰这才恍然大悟。

但杜宪华说,自己虽然比汪琪兰小十几岁,但两人感情真挚。当年盖房时,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他让汪其兰去找她儿子签了放弃继承的协议,才放心地建房。

房子虽说是赵家的地基,但从打地基开始都是他一个人出力盖的,没让汪其兰操一点心。所以这几百平的大房子是他一个人的,他有完全的产权。

汪其兰听从儿子劝告,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房管部门,要求撤销那个有问题的产权登记。

在法庭上,汪其兰出示了一份重要证据,是她2001年申请建房的原始资料,这些资料足以证实当初提出建房申请的是汪其兰,时间是2001年,并非1993年。

最终徐州市房管局表示将撤销那份2006年颁发的错误的房屋产权登记证。房管部门表态后,汪其兰当庭撤诉。

在庭审结束后,杜宪华提出要求,说办理房产证时,写谁的名字都可以,但产权要办成夫妻共同拥有。

汪其兰默默地不予回答。

这是王刚讲故事《爱我还是爱房子》。50多岁的汪其兰嫁给比自己小12岁的丈夫,这个有文化能说会道的男人让她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中。

为了所谓的爱情,她和丈夫联手把亲生儿子骗了,没想到也把自己骗了。

杜宪华为了把房产据为己有,先是欺骗继子放弃继承权,又骗汪琪兰将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整个过程步步为营环环紧逼,这种行为能叫爱情吗?

对赵晓明来说,母亲改嫁,他十几年不回家,疏离的亲情让亲子关系崩溃,被亲情包容不妥的母子矛盾凸显。

不要在需要房子时才想起母亲,常回家看看,联络亲情,缓解亲情疏离的尴尬,才不被外人钻空子,也不会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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