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狗违法吗 虐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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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狗违法吗 虐狗犯法吗

被不拴绳的狗威胁,当时打死它违法吗

被不拴绳的狗威胁,可以立刻将狗打死。

有人不拴绳,狗冲人嘶吼,然后向人逼近,为了防范狗伤人,人人有权把狗打死。这在法律上叫做【紧急避险】。

建议加大对违规养犬的处罚力度,对于散养狗的,或者遛狗不栓绳的,必须一律对狗进行捕杀,同时对狗主人进行罚款和治安拘留。

对于散养或者不栓绳的狗,应该一律捕杀,形成制度。

爱狗人士的诉求是对于那些散养的狗,不栓绳的狗,无证的狗,要求警方小心翼翼把狗供奉起来,然后爱狗人士缴纳少量的罚款,就把狗拿回来了,以后大摇大摆继续扰民。

甚至现在的养犬管理风格有迎合爱狗人士的趋势,对于狗的处置力度越来越轻。群众对这个趋势非常不安。

按照广大群众的共识:对于流浪狗,无证狗,散养的狗,不栓绳的狗,就应该进行捕杀,而不应该“暂扣”,最终交还给爱狗人士。

希望未来政府在养犬管理的思路上,千万不要被爱狗人士绑架,不要按闹分配,不要因为畏惧爱狗人士就束手束脚。

对违法饲养的犬只,就应该坚决捕杀,同时对于阻挠执法的极端爱狗人士,就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有正义感的人,都坚决支持采取雷霆手段,展开对违规犬只的常态化捕杀。

虐待动物的人有更高的犯罪潜质吗

这个问题挺有意思的,“虐待动物的人大多都有犯罪潜质”是一个常见科研错误经过多次散播演变成谣言,又经过媒体夸张放大后形成都市传说的典型案例。虽然其内容并不符合现实,但是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传播学的一个范本,从而梳理现代社会谣言的产生途径和主要发展过程。

首先我们来看事情的起源。

1963年,法医精神病学家J.M麦克唐纳(J.Macdonald)撰写了一篇名为《杀人威胁》(TheThreattoKill)的论文。麦克唐纳在论文中总结出了尿床、虐杀动物、纵火等“连环杀手三要素”,并认为这些行为之所以经常出现在他的哪些极具人身危险性的病人身上,其根源在于病人幼年(5岁或更早)因缺乏关爱而容易受惊,所以会尿床,虐待动物和纵火则往往是他们需要通过此种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幻想,以获得掌控的快感,借以自我满足。

(在这个阶段,虐杀动物还只是三要素中的第二项。至于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要素什么时候在传言中消失的,我后面会讲)

在本次实验里,麦克唐纳找出了48名精神病患者,并与52名威胁要杀人的非精神病患者进行比较并记录研究。但是他的手段仅限于依靠临床观察,而且实验样本也并不具有代表性,所以论文的结论并没有被学术界所采信。

虽然被认为证据不充分,但是三要素这种大胆假设还是吸引了不少人参与。心理学家DanielHellman和NathanBlackman根据该理论制作了一个小型量表,并交由FBI的JohnE.Douglas、RobertK.Ressler和临床心理学家Dr.AnnBurgess根据该量表建立研究小组试图继续进行实验。该实验小组找到了84名被监禁的罪犯。并将他们分成两组:其中53名是非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另外31名是严重暴力性犯罪的罪犯。结果显示,在犯严重暴力罪的犯罪者中接近75%的人有一个或者两个麦克唐纳三要素,所以他们认为这三项童年要素与后来这些人长大后的暴力犯罪行为存在相关。

然而该实验明显的研究弊病也导致了其在学术上缺乏可信度:由于这些杀人犯和连环杀手都是自愿参加实验的,研究规模小,样本不具有代表性,实验设计也很差,显然不足以得出任何明确的结论。

在随后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法兰克福精神分析研究所等多家单位也进行过三要素的相关实验,发现和暴力犯罪的相关程度并没有达到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直至今天,犯罪心理学界在研究前沿方面仍然没有发现三要素定律切实有效的显著证据,它的意义仅仅在于“提示侦查人员可能存在的家庭暴力对于连环杀手的人格塑造”方面。

在学术领域方面,“麦克唐纳三要素”的成绩止步于此了。但是在大众传媒方面,它的影响力才刚刚开始。由于内容简单易懂,题材又非常引人关注,麦克唐纳三要素很早就通过报刊杂志形成了固定的都市传说,但是这一时期还只是分散在小圈子文化当中。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这个都市传说开始快速出圈,并成功进入了好莱坞影视圈。

麦克唐纳三要素一进入影视圈,很快就填补了业界当时的一个重大空白——关于“变态杀手”这类角色要如何塑造的问题。在此之前影视作品里面的变态杀手,要么如恐怖片里的鬼怪一样只会吼叫没有台词,要么则是言行举止过于异常让人感到不切实际。而当时的市场需要的则是那种平时举止如常混在人群里发现不出来,只有在最后一刻才暴起出手的角色,这才能最大程度让观众产生恐惧感。但是在他真面目暴露之前的戏份里导演要如何暗示这个角色异于常人呢?这种时候“麦克唐纳三要素”就起到作用了。通过镜头语言简单的几个符号化场面,就可以轻易让观众代入主角“我觉得这个人不对劲可我不知道问题在哪”的情绪。

但是在影视界内,三要素各自所受到待遇又是天差地别的。首先被踢出局的是“尿床”这一特点,由于这个特性实在太容易与软弱、无能等概念练习起来,你拍个电影说这个尿床的人是连环杀手,观众也得相信才行啊……其次是对火焰的迷恋,本来这也是个塑造角色的好线索,但是进入21世纪后观众的审美与上世纪又有了巨大的差异,人们对猜测出场角色里谁才是杀手已经不再感兴趣,相反他们要求在开场后不久导演就通过暗示向观众透露谁才是那个杀手,转而去猜测谁才是下一个受害人。在这种模式下,角色对火焰的迷恋就显得实在太过隐晦,观众只愿意接受最为简单粗暴、清晰明了的“暗示线索”,所以“虐待动物”就成为三要素中唯一用于指代连环杀手的媒体符号。

这一拍摄手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成功。“虐待动物”符号对连环杀手形象的塑造刻画起到了多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它用简单的手法让观众把动物和人联想起来,另一方面在不用消耗剧情人物的情况下可以带给观众大量的感官刺激。截至目前,“虐待动物”符号的运用已经成为了该类型影视作品中最常见的元素,如《孤儿》等作品大量运用该类镜头,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甚至某些经典作品在翻拍或是续拍时也额外增加了该要素的符号,最典型的就是《汉尼拔》,在拍摄时增加了大量虐待动物的镜头,而在原作中的角色并没有该类特征。这一符号甚至影响到了好莱坞以外其他国家的影视作品,如《唐人街神探》里面,唐仁也说到过这个论点。

今天,受各种媒体作品的影响,“虐待动物=连环杀手”成为了很多人头脑中的潜意识。如果我们追溯这些观点的纸面来源,会发现要么来自于某篇散文,要么来源于某人的演讲稿,甚至有些直接就来自于某些组织的宣传材料。但所有的共同点是这些文字全都不包含任何的推断和认定过程,而是理所当然地把“我认为的情况”当做真理和论据,而这背后则是一整个逻辑链的缺失。

麦克唐纳三要素显然从未被学术界所承认。但是另一方面,假如三要素的推论属实,也和当前媒体所塑造的符号化假像有着巨大的区别:

首先,虐待动物只是三要素之一,并不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与三要素假说“近75%的连环杀手具有三要素中的一种”并非完全对应;

其次,三要素的研究结果只限于“连环杀手中具备三要素之一的人比例较高”,从未提出过“存在三要素的人犯罪率也高”这种反向推论;

最后,国内的每十万人凶杀率是0.8,而从国内建国至今破获的所有连环杀手案件来看,同时符合这三项条件的国内连环杀手,实际上一个也没有……

是的,一个也没有。

虐待动物违法吗

虐待动物不违法。

更关键的是虐待动物的标准是模糊的。我们不应该按照养狗人士的喜好去定义虐待动物。养狗也不一定代表爱狗。我作为真正爱护动物的人,告诉大家一个真相:

真正的爱护动物,就是不要去饲养宠物。

我们认为,在城市楼房或者高层建筑饲养宠物狗,这个就是最大的虐待动物,因为这样的居住环境本来就不适合养犬。

我们认为,给动物绝育其实才是虐待动物,因为动物被绝育了之后,就变成了太监动物,太可怜了,生不如死。

哪怕你直接把动物打死,也不是虐杀,而只是正常的杀灭,但是你虚伪地把动物绝育阉割了,这个就是属于虐待动物了。

有句话说得好:狗狗也是有尊严的,狗可杀不可辱。

流浪狗宁愿被捕杀,也不愿意被阉割绝育

。被捕杀顶多是死亡,而死亡并不可怕。但是绝育之后就变成太监了,失去了尊严,狗狗会很痛苦。

请养狗人不要狡辩说绝育是为了狗狗好。如果你真的认为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那么如果你去把你的真正的朋友绝育了阉割了变成太监了,你可以观察一下你的朋友会怎样对付你。

还有养狗人总是说狗狗是所谓的伴侣动物,是类似老公老婆那样的家庭成员,或者对待狗就像对待儿子一样。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把你的夫妻伴侣,老公老婆那样的家庭成员,或者儿子给绝育了,这是一种什么操作呢?

如果你也意识到城市并不适合养犬,那你完全可以像大多数人一样选择不要养狗。而不要既自私地养狗取乐,又要假惺惺给狗绝育,虐待动物。

还有一个重要知识点:动物伤人,这个狗主人是属于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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